管制是谁执行 管制的执行机构是怎样的呢


管制的执行机构公安机关 , 并由社区矫正机构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 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 即对管制的执行权 , 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 , 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管制是谁执行 管制的执行机构是怎样的呢

文章插图
《刑法》第三十八条 , 管制的期限 , 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
判处管制 , 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 接触特定的人 。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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