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 。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

文章插图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
2、消极条件 。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绝对丧失 。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绝对丧失 。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范本是手写还是打印? 放弃房产继承权声明书
- 小三能继承财产嘛 小三能够继承遗产吗
- 1991年属羊女的性格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后可以反悔撤销吗
-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是什么呢
- 女的二婚是不是很难嫁 二婚女人难还是男人难
- 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分担
-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何去确定的
- 没有争议的房产继承诉讼最快多久 继承房产有纠纷
- 什么样的女的算是活好 女活好的标准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