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私自离岗,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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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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