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有两种救济途径,第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第二在法院诉讼阶段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使法院不以该事故认定书作为有效证据定案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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