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以下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是哪些】

文章插图
-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的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 作者的著名权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 经济纠纷案件执行期限如何
- 短期公司债券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 冰皮月饼保质期限长的做法
- 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 酒吧存酒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 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 轻伤民事诉讼期限 造成轻伤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应该是多久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