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是什么


【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是什么】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本罪 。

德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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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
(四)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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