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无效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利人有权依法占有、使用他人的房屋 。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所以设立居住权合同是居住权设立生效的要件之一,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
【永久居住权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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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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