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上班途中受伤怎样申请工伤】

文章插图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 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
- 是在商场受伤都可以索要赔偿吗
- 工地受伤了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地上受伤
- 职工端午节上班算是加班吗
- 17岁上班是不是童工 十七岁上班算是童工吗
-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 疫情期间在家隔离并没上班会不会被公司开除
- 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可以向谁索赔
- 工人受伤国家规定误工费是多少
- 上班需要带口罩吗 在公司上班要带口罩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