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自愿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 。但是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比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应该如何确定】【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文章插图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租房无固定期限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交五险一金
- 解除合同后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条款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 合同解除的除斥期间 什么是解除合同
- 入职两年多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该如何补偿
- 单位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 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合同如何解除
-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有什么
-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是否可以仲裁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