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一年后可不可以判决婚姻无效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领证一年后,如果出现婚姻无效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领证一年后可不可以判决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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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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