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德州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德州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立案标准是,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德州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文章插图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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