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继承人之间的纠纷 , 那么诉讼主体是各个继承人 。如果是继承人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于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 变更为工商登记的公司股东;
那是属于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属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区别于遗产继承纠纷 。此时的诉讼主体是获得公司继承权的继承人与公司之间的纠纷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 ,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 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时应注意的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 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 儿子去世孙子是否有继承权呢
-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进行处理
- 快手商家纠纷协商期如何进入
- 追讨债务打官司注意什么
-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什么法定证据
-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呢
- 一房二卖纠纷应当怎么处理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