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决: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

文章插图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新婚姻法彩礼新规定是什么
- 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有哪一些
- 食品变质索赔标准1000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法律对雇佣关系中的责任承担是如何规定的
-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 附条件合同的附随义务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 股东的知情权是怎么规定的
- 劳动法对未成年工人的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 紧急避险是由我国什么所规定的内容 紧急避险是我国什么
- 驾驶证违章学习有什么规定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