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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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到法院办理吗】(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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