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如下: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 。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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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 。
4、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
5、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
6、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 ,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 , 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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