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 。
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 。

文章插图
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 有抵押债权人 债权可以抵押吗
-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一年是哪一条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 探望权的法律问题 探望权有规定时间吗
- 婚前债务离婚时如何处理
-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 公司负债无法偿还怎么办 当公司无法偿还债权人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意思是怎么规定的
- 代位权可以直接行使吗 行使代位权要哪些条件
-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一般是多久呢
- 抵押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