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须按时足额发放”是否有法可依


国家应该保障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公民手中 。低保金是国家财政划拨的给予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应该专款专用,拖欠或者挪用低保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
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城乡低保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户 。县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以低保家庭为单位为其在代理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城乡低保对象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纳入“一卡(折)通”,统一发放 。
该法第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城乡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

“低保金须按时足额发放”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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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低保金须按时足额发放”是有法可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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