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我钱离婚如何保障 我欠我妻子3万元的钱


离婚有三万元的债务时,要看该3万元的债务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应当有二者共同偿还;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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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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