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开庭是否应当当庭宣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既可以是当庭宣判,也可以是开庭后若干天后宣判 。并且法官决定案件采用哪种宣判形式,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审理情况 。如果法官不是当庭宣判,也会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宣判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文章插图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 起诉离婚一方离家出走怎么办 女方离家出走
- 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卡需要多久才解除
- 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原告怎么办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
- 二审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的效力是什么
-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 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 法院发的离婚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当事人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 防卫过当伤害评定如何定级
-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纠纷事项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