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成立不当得利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 。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
2、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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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
4、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 。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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