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离婚案件中


离婚案件中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离婚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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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情况下继承的财产;
五、受赠的财产 , 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情况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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