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怎么推定


医职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 才能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因此 , 患者的损害后果必须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违法行为所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实行推定 。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 , 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 , 就不必举证证明 , 而是由法官实行推定 。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 , 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 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同时也不必证明医院一方的过错 , 因为过错也是实行推定的 。由于这种因果关系是推定的 , 因而 , 还应当在损害事实与医疗行为之间排除其他可能性 。当确定这种损害事实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所致可能时 , 即可断定该种医疗行为是损害事实的原因 , 即推定因果关系成立 。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怎么推定】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怎么推定

文章插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医疗事故赔偿 , 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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