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 。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 。
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
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 商洛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减税“春风”送暖
-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一般是按哪些顺序去清偿呢
- 有限公司破产后贷款可以不还吗 公司要破产了
- 为什么宣布破产就不用还钱
- 破产清算时应付账款如何处理
-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是什么呢
- 破产清算债权应当按照哪些顺序进行
- 破产安置补偿费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
- 公司破产的影响 公司破产有什么后果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