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仓库管理办法和条例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八章 奖 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 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 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 , 防消结合”的方针 , 实行“谁主管 , 谁负责”的原则 。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 , 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 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仓库竣工时 , 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 , 不得交付使用 。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 , 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 , 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 , 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 , 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 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 ,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 , 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 实施奖惩 。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 ,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 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 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 , 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 , 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 ,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 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 经考试合格 , 方可上岗作业 。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 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 , 督促落实 。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 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 , 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 , 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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