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时是什么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 我国《民法典》在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 , 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 。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 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 , 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
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 , 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 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 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登记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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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 ,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 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 , 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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