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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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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