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文章插图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工程公司制度管理规定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 中国铁路口号 铁路公司的口号有哪些
- 通信公司的名字大全 通信公司名称大全
- 网络公司标语宣传 网络公司宣传推广语
- 企业中途辞退员工赔偿 公司中途无故辞退员工
- 中企动力是做什么的企业 中企动力是做什么的
- 公司注销有什么要求 公司注销的规定有什么
- 公司的法人都有什么权利
- 关于精密的口号 精密机械公司口号
- 情侣真心话100个问题刺激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