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 , 隐匿财产 ,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
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 , 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应予追诉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 , 隐匿财产 ,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 , 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 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职务侵占罪怎样可以减轻判刑 职务侵占从犯能缓刑吗
- 什么叫私闯民宅?私闯民宅如何定罪? 私闯民宅定罪量刑如何
- 刑法中关于虐待部属罪的量刑有何规定
-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犯滥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 怎么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赌资进行认定
- 诈骗有时效期吗 诈骗多久会过时效
- 转化抢劫罪的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 损坏公私财物罪的起诉标准是什么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