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
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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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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