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股权质押 股权可以重复质押吗


已经质押过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 。
股权出质 , 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 , 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 , 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 , 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以股权出质的 , 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上述规定 , 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未经登记 , 质权并不当然设立 。
【法律依据】

连续股权质押 股权可以重复质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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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 , 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 , 不得转让 , 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 , 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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