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新婚姻法负债的偿还问题如何规定的】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 男士成人纸尿裤 成人纸尿裤的正确使用方法
- 6毫米瓷砖 地砖可以买6厘米的吗
- 肉沫炖豆腐的家常做法 家常肉沫豆腐做法
- 活珠子里面的白色硬块能吃吗 活珠子白色硬块能吃吗
- 法拉利f12什么时候上市的
- 蜂蜜的广告 蜂蜜宣传广告语
- 本田crv和xrv的区别
- 卫生所和诊所的区别有哪些
- 智齿冠周炎的症状及治疗 智齿冠周炎的疼痛特点
- 买回来的桃胶还用处理脏东西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