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可以对方有病或不能生育作为离婚理由


【能否可以对方有病或不能生育作为离婚理由】不能成为离婚理由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
【法律依据】

能否可以对方有病或不能生育作为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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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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