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否涉外,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均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
1.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
2.双方当事人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

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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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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