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诉讼代理合同的原因是: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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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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