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如果对方拒收传票,法院会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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