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请假规定 二胎产假( 二 )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包括: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
04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严格意义上,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二者不可以同时享受 。
1、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出钱的主体是公司 。
2、生育津贴:职工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出钱的主体是政府 。
3、二者联系: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4.知识小结: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
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

怀孕前三个月请假规定 二胎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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