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 。(一)《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22条的规定,在 交通事故处理 中 ,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1、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2、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3、 身份证 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二) 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35条的规定 , 交通事故责任 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 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因此如果您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最高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和 伤残 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 行政处罚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 对于当事人的过错大小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 是法院的职责,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重点在于通过现场技术勘验以及检查、调查、鉴定等活动,弄清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以及当事人有无违章或者其他主管过错等 。公安局关的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 , 这个认定书具有 证据 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 。《道交法》明确规定了事故认定书不能够作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不服申请复核),但是,当事人在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或者诉讼中,可以就 交通事故认定书 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调解机关或者法院可以不采用这种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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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路交通认定书不服的救济途径【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 ,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如果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仍然不服,可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 。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很少会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 , 在诉讼过程中 , 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法庭对其进行审查,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 。法院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结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予采纳或拒绝采信,还并有权重新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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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1、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 , 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一般在十日内,根据规定 ,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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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 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 , 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单反或双方对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存在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 但若是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即便是复议一般也是一样的结果 。若对责任认定书的判定不满意 , 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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