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怎么确定,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主要是看停车位所占的道路是否是公共面积 , 如果占用了业主的共有道路,则停车位归属于全体业主作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区域内如果所占的道路是业主共有的,并且纳入到了公摊的范围之内,那么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归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大多数小区地面停车位其实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 , 物业部门只有管理权,相应的停车位费用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
我们在购买停车位时,要判断一下停车位所处的位置以及产权,如果能够办理产权证,代表车位归属于个人所有,可以通过出售或者是出租的方式来获取车位的使用权 。车位的使用年限和所购买房屋的年限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同一块土地,如果房屋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车位的使用年限也同样是70年 。
小区地上停车位归属权是谁一、地上停车位归属权是谁
1、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干停放汽车的车位属干业主共有 。小区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而在其上设置的停车位实质上是小区共有部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满足小区业主停放汽车的一种管理措施 。既不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也不能再重复确定为共有部分 。所以,不应属于房屋物权登记的客体,无需登记 。
2、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
第八条
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 。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
二、私人办理露天停车场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 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 以备核查;
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批中心 。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 , 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
买的车位所有权属于谁车位所有权归属具体如下:
1、地面停车位归属 ,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 , 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2、地下停车位,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
3、首层架空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独立车库,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5、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
业主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意向车位号,由物业管理处开具《地下车位认购登记单》;业主凭《认购登记单》按约定时间至房产公司销售部支付全额车位款;根据房产公司销售部约定的时间签订《出售合同》 。凭房产公司销售部开具的《进户单》至物业管理处支付车位管理费并办理进户手续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 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怎么确定,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 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车位产权是如何归属的呢建筑区划内 , 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 , 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车位产权如何划分
1、地面停车位:地面上的车位是比较常见的,很多街道上都有这样的停车位 , 地面停车位大多是以敞开式存在的,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地面停车位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 。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就拥有了小区土地的使用权 , 因此小区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业主所有的,所以地面停车位也是属于业主的 , 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
2、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没有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之内的,这样的车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但是,这种地下车位的产权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 。还有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之内的车位 , 这样的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无权出售 。这样的地下停车位需要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 。
3、人防车位:除了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位之外,还有一种车位是属于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 。人防车位大多数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 , 另外的人防车位的产权归投入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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