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农户可以养猪,农户可以养猪

农户可以养猪吗农户可以养猪,但有些地方为了环境的问题 , 不能大规模的养猪,自给自足还是可以的 。
农村还能养猪城里能干吗政府没有规定不让农村养猪,只是严禁农村厨余养猪 。
由于非洲猪瘟爆发,2019年1月8日下午 , 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全国非洲猪瘟防控远程培训 , 以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防疫管理为重点 , 对全国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
养猪场户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兽医部门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健全防疫制度,严格车辆人员清洗消毒,杜绝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
要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疫情排查报告 , 绝不允许隐瞒疫情 。同时 , 要提高对市场供应形势的预见性 , 抢抓机遇,积极补栏,稳定母猪存栏,妥善做好生猪生产安排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指出,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当前全国疫情处于点状散发状态,且发生势头开始减缓,疫情总体可控 。
猪肉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持续稳定 。但同时要看到,传统养殖结构难以短时间内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 要继续坚定信心 , 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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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加规范农村的养殖行为,为了能够更加促进对农村农民生活环境的保护,国家开始面向全国范围内的养殖活动开征环保税 , 可以说是史上最严格的征收 。
所以,从今年开始,农民不能再随便养猪了 , 如果一定要从事该养殖行为,一定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 这是对自己利益最大的保护:
第一:在非禁养区
根据今年年初国家推出的环保税规定,禁养区内不允许从事相关的养殖行为,即使是在适养区内也要能够符合养殖环保的要求,即养殖设施要进行改造 , 否则直接终止养殖活动的进行 。因此,农户一定要在适养区或是限养区内进行生猪养殖 。
第二:办理相关养殖证件
伴随着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管理的愈加严格,农村养殖户想要修建养殖场也不再像过去一样,那么简单,而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才能够被允许进行从事养殖行为 。
证件一般包括用地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等;
第三:缴纳环保税
属于环保税缴纳对象的养殖户,一定要能够积极遵照国家的规定,缴纳环保税,一般来说是针对500头以上的养猪户,缴纳税额在2.5元/头 。
第四:尽量远离村庄密集住宅区
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区附近不能从事养殖行为,但是,很多养殖户被处罚,养殖场被拆迁就是因为附近村民的举报,所以,尽量远离村庄密集住宅区是对自己利益的保护 。
农村自己的土地可以建养猪场吗1、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利用农业用地建养猪场 , 但是应当进行申报,取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2、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程序: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业设施用地分类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 , 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
各?。ㄇ⑹校┕磷试春团┮挡棵趴筛荼镜厥导是榭?nbsp;, 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
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 , 乡镇政府申报 , 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 。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 。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
(二)乡镇申报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 , 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三)县级审核 。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 , 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 , 做到先补后占 。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 , 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
现在农村不可以养猪了吗法律分析:农村可以养猪 。农村养猪有限制的主要是针对成规模的养殖场,对其选址、环境、规模、污染物处理有要求 。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 , 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 , 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
【奉贤区农户可以养猪,农户可以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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