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

【任意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 , 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 , 不动产和特殊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 。
因为赠与合同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 物权转移后 , 赠与人即丧失任意撤销权;

任意撤销权是怎样行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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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具备上述条件的 , 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 , 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 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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