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
【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吗】

文章插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 没有约定违约金对方违约
- 合同失误写错了可以重签吗
-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 定金合同的成立时间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 签订加盟合同后后悔想毁约怎么办
- 什么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 租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 解决合同纠纷可以调解吗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人不享有继承权呢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