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的什么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商家的什么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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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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