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不得撤销有哪些情形

承诺不得撤回的情形有:
1、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 。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不存在撤回的可能 。
2、超过了承诺期发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

要约是不得撤销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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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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