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 转让房地产时 ,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 , 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 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 , 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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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 , 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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