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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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因与员工发生争议而单方删除员工指纹打卡权限,能否认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专车司机的月工资远高于约定的基本工资,能否再主张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劳动纠纷案例分析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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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可否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与个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4.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人事经理,能否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5. 2020年2月至4月新冠疫情期间,工资和生活费公司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
6. 劳动合同约定税前工资为每月1.5万元(包含加班费、补贴及其他福利),是否合法有效?
7. 以微信方式向员工发送了带签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算是有效送达吗?
正文
1. 公司因与员工发生争议而单方删除员工指纹打卡权限,能否认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裁判观点】
公司与员工之间在办公场所出现争执,随后公司取消了员工指纹打卡权限 。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双方出现争执系员工闹事,且,即便是劳动者闹事,用人单位也应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但本案中,公司未作出相应处理,径直单方删除员工指纹打卡权限,导致员工无法进入公司正常上班,系以行动作出了解除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表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23846号】
2. 专车司机的月工资远高于约定的基本工资,能否再主张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裁判观点】
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的基本工资为2200元/月,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286.94元,除基本工资外,其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绩效工资、周流水奖/流水提成、加班工资、冲单奖 。员工为专车司机,其驾驶业绩、绩效工资以及额外奖励的高低与其工作时间密切相关,驾驶时间长、接单多,绩效工资、额外奖励就高 。
而且,员工工资中的绩效工资及额外奖励既有在正常工作时间产生,亦有在加班时间工作产生,即公司实际支付员工的工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但依据现有证据无法查明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定额以及工资中所包含的加班工资数额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六十三条规定,双方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但现有证据无法查明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定额,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工作时间和法定加班倍数折算出的时薪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认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中已包含了加班工资 。
本案员工在工作时间的时薪不低于深圳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符合劳动合同中关于计件工资制的约定,亦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可以认定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中已包含加班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12875号】
3. 公司可否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与个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裁判观点】
公司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与个人在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属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案件争议焦点为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是否具有诉的利益 。所谓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 。当纠纷当事人存在消极确认之诉以外的纠纷解决形态时,应当否认其确认的利益 。个人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少缴、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行政执法案件予以受理,公司与个人之间尚不存在民事纠纷,公司的民事权益未受到侵害,因此,公司并不存在提起消极确认之诉的诉的利益,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37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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