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做除名处理要符合什么条件

1、实体要求:实体要求通俗来说就是劳动者确实存过错的事实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用人单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过错性解除,必须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前提 。
2、程序要求:《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了工会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监督权,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员工违纪做除名处理要符合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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