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变更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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