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上路行驶,扣留机动车,扣12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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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无牌照汽车上路怎么处罚 无牌照上路会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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