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事故前期工作程序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 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 , 对现场进行拍摄、收集证据的过程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 , 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 。现场查勘方法有:
(一)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刹车印迹 。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 。
⑵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 。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 。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事故前期工作程序

文章插图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事故前期工作程序】(二)确定肇事接触部位:确定肇事接触点 , 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 。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 , 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 , 要经过深思熟虑 , 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 , 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 , 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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