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和起算时间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应当支付利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和起算时间

文章插图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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